招聘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: 1、出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、驻宁机构登记证)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; 2、外省、市用人单位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已持有本市场《招聘登记证》的单位,可凭《招聘登记证》和单位介绍信。 友情提醒: 1、凡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场举办的各类型交流会同年之内满五次,第六次可以享受100元/展位的特惠价格,依次类推,此价格只适用于每周二至周六举办的交流会。 2、凡参加在我市场大楼内举办的各类型交流会,并一次性缴纳20次费用的用人单位,可以享受九折优惠。